国际仲裁开庭审理程序?小编网络整理了关于仲裁的法律知识点等,希望能给网友带来帮助。
1、当事人申请,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2、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仲裁应当开庭进行。4、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国际仲裁的流程如下所示:
1、当事人申请,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这三个条件;
2、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4、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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