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400大学生借校园贷不还被告上法庭”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诸多关注,该消息一出,不少网友纷纷指责大学生群体逃避责任、借钱享受,也有人认为“校园贷”本身就是大坑,就不应该存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容易被骗。
根据报道,广西、江西、贵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400多名大学生,通过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借钱买高档手机后,却还不起钱,最终成为被告,经过法官的跨省调解,但只有3人归还本金。
事情真相如何呢?根据法治周末调查发现,这些大学生的被诉与一款名为“704校花”校园网贷的产品密切相关。“704校花”是广西柒零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兼职换购”产品,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及商品分期换购,大学生通过兼职或现金还款等方式还贷。
按照项目约定,购买某台电脑可以通过做一年的兼职来还账,每个月兼职36个小时,如果兼职时间不够,则需要以13元/小时抵扣账单。但根据湖南长沙的女大学生李琦(化名)表示,要想获得兼职的机会非常困难。李琦回忆,经常一个兼职岗位发布出来,就会有很多人抢。2016年5月、8月、9月李琦没有抢到兼职的岗位,只能以相应现金结款。
在10月底,李琦向金融网贷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是否还清了账单,得到肯定的答复。不过随后11月却又收到对方催收信息,称她5月份有300多元的账单未还款,产生3988元逾期费。
李琦称,目前她已经还清本金,但认为逾期费用并不合理,而且学生逾期后公司不及时提醒,逾期费以所有借贷本金为基数计算,导致大家难以承受。类似情况的还有其他400多名大学生,均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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