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下面由全查网为你提供的2017年教师普法演讲稿,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教师普法演讲稿篇1
尊敬的学校领导和各位老师:
新年好。今天受学校领导的委托,让我和各位老师交流一下教师违法犯罪预防和日常安全防范这两个话题。由于本人业务和知识水平有限,讲的不对的地方,请老师们批评指正。
首先,我先和老师们沟通一下教师违法犯罪的预防。近年来,教师违法犯罪这个话题被网络和媒体炒的很热,给整个教师队伍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不仅仅是“校长带未成年女生开房”、“浙江温岭幼儿园老师虐童案”这样的恶性案件,就是象教师课余时间或者假期办班补课这样的违规行为,也经常被曝光和炒作。
在整个社会贪污腐败问题严重,非法经营触目惊心的当下,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直接危害,其实并没有这么大。因为除了极少数教师为了办班多收人,上课不讲、不认真讲,补课讲。大多数有偿办班补课的老师在课堂上是尽职尽责的。只是在补课时,更注意有针对性的辅导或者拓宽知识面。而这些内容,即便是不办班补课,受时间和学生数量多的限制,他也不可能在课堂上讲。
那为什么外界对教师这么照顾呢?首先因为教师职业的重要性。你不重要,别人就不会关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传承和发扬文明的重任。我们知道,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华文明传承至今,就是因为在“礼崩乐坏”、中华文明即将失传的春秋时期出了孔子这样伟大的教育家,把中华文化的精髓去芜存菁、发扬光大。古希腊文明之所以能至今深刻的影响着西方社会,也是因为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批杰出的教师。当今中国同样面临社会价值体系崩溃、道德沦丧的风险,在西方文明的强有力冲击希下,中华文化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公众都有一种深深的焦虑,我们这个社会是不是会完全被金钱和权力所绑架,丧失人类最基本的良知和秩序,重新成为弱肉强食的丛林?在这样的时候,人们对教师自然抱着一种强烈的期许,希望我们能最大限度的保存社会良知和文化的火种。所以,人们对部分教师师德沦丧和违法犯罪才会如此敏感。因为,如果听任有偿办班补课这种通过职业谋利的行为蔓延,就很难保证教师不被金钱和利益绑架,这个社会也就失去了最后挽救的可能。
在实际生活中,教师违法犯罪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因为他影响的绝对不是一个人。对此,我有深刻的体会。在我上初一的时候,全校有一名老师、50余名同学涉嫌违法犯罪,其中有15名受到追究。这位老师因为才华横溢,在同学当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虽然不能说,这些违法犯罪的同学都是受他的影响,但有相当一部分与他堕落腐朽的生活观、价值观有直接间接的影响。而且与九十年代初,许多学校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师德的滑坡有直接关系。
那么,教师这个职业如此崇高而神圣,为什么有的教师会违法犯罪呢?教师也是人,作为生活的个体,我们也有七情六欲,也同样面对柴米油盐,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面对整个社会越来越炽热的追名逐利之风,谁想独善其身都不容易,我们也会面临种种困惑。人们经常把老师比作蜡烛,燃烧的是自己,照亮的是别人。作为个体的教师大多数并没有夺目的光环,有的只是默默地奉献和平淡的生活。在中国当下社会,正确的社会价值观远未得到重建,利己主义和金钱权利至上的思潮泛滥,面对小我和大我的巨大反差,许多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很难不躁动不安。一些教师不安于现状,在业余时间抓经济与完成工作之间艰难跋涉;一些教师面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产生了反感和厌倦,在待遇和前途上大做文章,因此放松对自已的要求,不加强学习;一些教师就因心理扭曲、道德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去年,江西、陕西、湖南等地曝出多起教师性侵学生案,海南甚至发生了“校长带未成年女生开房”案,让整个教师队伍为之蒙羞,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教师违法犯罪问题的高度关注。
教师走上违法犯罪的具体原因,我个人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物欲膨胀,染上生活恶习。
作为一名教师,生活多少有些单调,空闲时间相对较多,个别教师在工作中不思进取,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就因为一些偶然的机会,染上了诸如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不能自拔,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其中危害最严重的是赌博和吸毒,由于教师的收入毕竟有限,一旦染上这两项恶习,往往为了筹集赌资和毒资铤而走险。
梁红亚是遂平县实验小学的一名女教师,因为迷恋麻将赌博,输掉了十多万元。于2016年3月7日将自己班里的学生苑某某从学校骗至家中,哄骗苑服下7片安眠药后让其到卧室休息。后梁红亚接到学校要求其到学校的电话,而当时苑迟迟无睡意,又哭闹着要去上学,梁红亚怕事情败露,遂趁苑上卫生间之机,先后用手、袖头捂住苑的口鼻直至其昏迷,后又用透明胶带将苑的口鼻封住,致苑机械性窒息死亡。2016年9月16日被执行死刑。梁红亚既是一名老师,又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却因为赌博丧失了最起码的人性,这一案例是让我们深省的。吸食毒品的危害比赌博有过之而无不及。201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小学教师扈某染上毒瘾后,因工资微薄,没有钱购买毒品持刀抢劫作案三起、抢劫作案十起,锒铛入狱。2003年,陕西西安市女教师惠某因为吸食毒品沦为惯偷。
一个人之所以染上赌博、吸毒这样的恶习,精神空虚是主要的原因。梳理这些违法犯罪案例就会发现,这些走上邪路的教师大多数都是对本职工作不安心,不是认真钻研业务,而是物欲膨胀,热衷于所谓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或者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最终染上恶习,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二、心理变态
教师因心理变态引发违法犯罪,主要有第三种:一是性心理变态引发的猥亵奸淫幼女案;二是虐待心里引发的严重体罚侮辱学生案件;三是偷窃癖引发的盗窃作案。
教师猥亵、奸淫幼女案,近年来引起了广泛关注。像“校长带未成年女生开房”案这样被炒的沸沸扬扬的案例还不是最恶劣的。襄樊市襄城区卧龙镇某小学教师李某,对学生施以小恩小惠诱惑,借机先后奸淫21名小学女生。由于受害人多顾及“名声”及李某威胁,以致李某的“兽行”持续3年才被揭发,2016年李某因强奸罪一审被襄樊市中院判处死刑。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五月份一个月,被曝光的有影响教师性侵学生案件就有八起。值得注意的的是,这类案件从过去主要在农村学校发生,蔓延到城市中小学。涉嫌违法犯罪的有些教师平时表现还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积极肯定,可以说伪装性极强。性心理变态的主要诱因除了心理压抑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宣泄以外,各类淫秽书籍、影片等的影响也是一大直接诱因,另外还有生理性的原因等。
体罚学生并不都是虐待心理引起的。因为“恨铁不成钢”一时控制不住情绪,打了学生一耳光;或者体育老师因为个别学生老是不听话,就踢学生屁股一脚。在我上学的时候,都遇到过,这是一种情绪失控,暂时性的心理失衡。当然,严格地来说,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丰台区蓝天丰苑小学三年级学生小星(化名),因未完成作业,被班主任鲁某连扇耳光。结果,事后鲁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罚金500元。但是,有些体罚学生行为,纯粹是教师为了满足个人心理需求,把对学生进行体罚作为一种乐趣,就是一种心理变态了。例如,去年发生的温岭幼儿园老师虐童案,涉案教师不但多次虐待儿童,而且实施虐待时表情愉悦、乐在其中,还让同事拍下“视频”,并称是为了“好玩”,就是典型的心理变态了。虐待心理成因复杂,既有职业压力等客观原因,也与这些教师成长经历、环境有关,与酗酒等恶习也有一定关系。
最后讲一下偷窃癖。一说到小偷,大家可能很快就会想到那些因生活无着偷鸡摸狗、跳梁上瓦的人。其实不然,有的人并不缺钱也会去偷,甚至有的富翁大款也会去偷,他们往往是因为一种心理疾舶偷窃癖”。患上这种心理疾病的人,自觉不自觉会产生一种错误的认知,只有不断的偷东西,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才会快乐。他们有的偷了财、物之后不花不用,放在家里闲着看看,就觉得其乐无穷。乔某和老伴都是山西某中学退休教师,2000年到北京和儿子一起生活。乔某称,因为整日闲来无事,她便经常去逛商场,并且从一次偷东西中找到了乐趣,从此一发不可收。2000年12月,乔某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1年10月,乔某刑满获释。获释后的乔某并没有就此“戒”掉偷东西的毛病,从2005年3月至11月,她长期到海淀区甘家口大厦行窃,偷走了从名牌服装到牙签等大量各式各样的商品。2005年11月27日下午,乔某再次来到甘家口大厦行窃时被当场抓获。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乔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偷窃癖实际上与抑郁、焦虑心理有关。
对于心理变态,大家一般有一个误区:自己不会心理变态。其实不然,许多心理疾病都是潜藏的,如果自己不注意心里疏导和心理健康的保护,就会演化为心理变态。心理变态一旦通过一些偶发的行为获得某种心理满足,就会得到心理强化,从而反复实施。严重的,就会导致违法犯罪。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心理疏导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心理失衡
心理平衡与心理失衡都是中国人独创的心理学术语。“心理平衡”就是指人们用升华、幽默、外化、合理化等手段来调节对某一事物得失的认识。中国人之所以用“心理平衡”一词来形容这一心理调节过程,大概可以归结到我们思维中的阴阳对立、福祸转换的“文化基因”上。千百年来,中国人在看待个人的荣辱得失时,深受老庄之道家思想的影响,故很讲究内心的平衡之道。所以,中国人用"心理平衡"一词形容自我的心理调节绝非偶然,也十分贴切。
心理失衡是指人作为主体在面对事物得失时,采取过激的、偏执的调节方式。教师是一个压力很大的职业,要为几十个孩子的学习成长操心,尤其是班主任,还要时时担心他们在校期间的安全。有时候,又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在职称评定、物质待遇等方面不如意,与自己日常付出的的努力作对比后,就会产生一种挫折感和失落感,调节不当,就会做出过激反应,甚至违法犯罪。比如前面讲过,偶发激情性的体罚学生,就是一种心理失衡引发的违法行为。我今天重点想讲讲网络发帖的问题。
近些年来,有许多老师因为网络发帖不当而被追究法律责任。这里面固然有些执法机关处理的不能说完全妥当,但是大多数案件发帖教师都有一些过激的言论,或者是带有侮辱色彩的文字攻击。个别的为了泄愤,还存在扭曲、捏造事实的现象。某地一位刘老师,对学校拖欠教师津贴和认为学校领导有经济为问题,这个如果一般性的发个反映问题的帖子,或者采取向上级或者纪检部门投诉举报等形式反映问题,也不至于因违法被追究。但刘某言语确实非常劲爆,文字直指有关校领导是“老流氓,老嫖客,天下败类第一,无能绝顶,贱人”,称“此人品质低下,出台的政策变态,心理扭曲,以整人为乐1这就不妥了,先不说你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教师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传承文明,采取公开谩骂与侮辱的方式反映问题,既与文明社会的传统相悖,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刘某某最后被公安机关拘留。另一名凌某某的老师则因为对学校领导不满,在某网络论坛上发帖,捏造事实称校长利用工作之便与女下属有不正当关系,并强奸一女教师,引起网民热议。后经侦查,凌某只得承认自己编造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凌某的诽谤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任何一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网络也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反映问题、发表观点、宣泄情绪的平台。但是,任何一种自由都是有界限的,如果听任网民随意发表言论、侮辱诽谤、恣意妄为,就会扰乱社会秩序。我们老师在发帖时,一定要斟酌好合理发帖与侮辱诽谤的界限,合法与非法的界限,避免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外,一些激情型的犯罪,也往往与心理失衡有关。廖某是一名小学教师,曾被评为某市“优秀人民教师”,并担任学校教研中心主任。因为同为教师的妻子曾某发生婚外情,失去理智,将妻子活活扼死后分尸,并将尸体抛入江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们十岁的女儿成了这起案件中最无辜的受害者。这样的极端案例当然是少数,但是教师家庭暴力等案件却在各地频频发生,让我们不得不关注教师自身的心理调节能力问题。
四、对法律无知。
有的教师是因为平时不学法,不懂法,不知不觉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幼儿园女教师王某就因为不懂《刑法》有关的规定,因为网上非法贩卖枪支、弹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年36岁、具有大学文化的王某是徐州一家知名幼儿园的教师,“为补贴家用”,在当地经营着一家名为“西点军模”的小店,为了让小店“兴旺”起来,在一些老顾客的点拨下,王某通过网络先后从境内外购买了气步枪、气手枪17支、气冲锋枪20余支及气枪铅弹、钢珠、铅珠等33740粒,及枪支击发的动力———二氧化碳大气筒4筒、二氧化碳小气瓶12盒。王莉将购买来的枪支一部分放在“西点军模”店里,出售给熟客,一部分藏在自家的阳台上,被公安机关查获。
导致老师违法犯罪的原因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讲了。希望通过我的介绍,引起老师们的重视,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注重心理健康,自觉学法、守法、懂法,维护教师队伍的荣誉,更好的做学生的表率。
下面,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日常安全防范。我们学校安全防范教育抓得很紧,老师们很注意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但我们自身的安全防范同样重要。
我首先讲一下家庭安全防范。近几年来,比较突出的是攀爬入户盗窃。小年的时候,我搞了一个预警提示贴在单元门上,不知老师们注意到了没有。此前,也曾经通过短信预警过。之所以对攀爬入户盗窃反复预警,是因为这种盗窃不仅仅威胁我们的财产,还对我们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这类违法犯罪分子一般入户后会顺手拿菜刀等作为工具,一旦被主人发现,就持刀、持械威胁。我们主张大家预防为主,安全至上。平时注意随手关好单元门,上楼顶的出口也要锁死。最好安装防盗栅栏,越坚固越好,因为犯罪分子一般都有撬压工具。如果夜间熟睡后发现违法犯罪已经进入,不要轻举妄动,通过手机短信等隐蔽的方式报警。家庭安全防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消防安全防范。火灾大多数人一般不会遇到,一旦遇到却往往是致命的。防范火灾的知识,大家一定也知道不少。因为时间的关系,我就不一一赘述了。我想提醒大家的是,使用充电器等小电器一定加倍注意。不要用从小店买来的三无产品,家中无人时不要使用。另外,家中最好买一个灭火器,一旦起火可以及时扑灭。逃生的工具也是必备的,逃生带或者结实的绳子,夜间求救用的手电筒等,在阳台等处最好准备一套。但愿永远用不到,一旦需要时,对于保命至关重要。关键是遇到火灾不要慌,初起火灾能扑灭就扑灭。无法扑灭,被大火困住时,不要盲目的选择一些危险的逃生方式。无法逃生,即将昏迷时,一定要滚到墙边,便于救援人员找到你,因为他们最初一般都是先摸着墙搜索的 。还有就是防盗的铁栅栏,要留一个出口,可以方便的从里面打开。
办公室防范也要注意。学校管理相对封闭,有时候我们就会产生一种麻痹大意的意识。白天,贵重物品如手机和钱包不要乱放,如果无法随身携带,最好锁在抽屉和柜子里。有时候,学校会混入违法犯罪分子,到办公室顺手牵羊。老师內盗的案例,在各地也都发生过。2016年5月至9月,某幼儿园老师放在教室的钱包里的现金多次被盗,后来经侦查,作案的正是在该幼儿园实习的老师黄某,她乘其他老师带班里的小朋友到教室外面玩耍之机,进入教室内将手提包或钱包内的现金盗走。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埃下班以后,要将办公室、微机教室的门窗锁好,避免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笔记本电脑等容易携带的贵重物品一定要锁起来,不要摆在桌子上。
在出行防范方面。一是注意砸车玻璃盗窃。大家都有车,停放在露天场地的时候,一定不要把包和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里,哪怕包里没物品,被违法犯罪分子看到了,还要搭上一块车玻璃。放在后备箱里也不安全,砸车玻璃盗窃的一般都会撬盗车后备箱;二是公共场所就餐要防盗。不要把钱包和手机放在衣服外套口袋里,最好放在裤兜里,包不要放在身体后面或者旁边的椅子上。衣服搭在椅子后背上,最好问服务员要一个防盗的椅套套上,当然最好不要搭。一起出去吃饭的时候,中途离开上洗手间等,要提示同桌的人注意照看。最好选择靠墙靠角的座位;三是公共交通工具防盗。上公交车时,尽量不要挤,要护住有钱包和贵重物品的部位。背包要背在身前,背在身后容易被割包或扒窃。坐出租车,下车前要检查携带的物品,不要遗忘在车上。一定要一张车票,上面有出租车的车号,一旦忘了东西,便于及时寻找。
最后讲一下防诈骗。老师们遭遇的诈骗主要是集资诈骗和网络、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的防范要领是,千万不要相信所谓高息,无论对方和你有多熟,这类诈骗往往从坑熟人做起。网络、电信
诈骗是近几年来新兴的诈骗形式,与传统诈骗不同,往往针对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实施。由于一般是跨省甚至是境外作案,侦破难度大。作案方式又比较隐蔽,不需要面对面接触,而且覆盖面广,受到了违法犯罪分子的青睐。网络、电信诈骗有很多种,我这里讲几种老师们最容易上当的:
一是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互联网QQ用户、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手机短信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接到信息的人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被侵害人一次次汇款,直到失去联系,被侵害人才发觉被骗。当您接到这类来历不明的中奖提示,不管内容有多么逼真诱人,请您千万不能相信,更不要按照所谓的咨询电话或网页进行查证,否则您将一步步陷入骗局之中。还有的犯罪分子会告知你被抽中,免费赠送物品,你只需缴纳手续费或者运费,实际完全是子虚乌有。有时候给你发来价值低于你汇款的假冒伪劣商品。你如果想退货,又让你交押金之类的继续诈骗。
二是冒充熟人QQ聊天或发送短信诈骗。这类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木马病毒盗取他人QQ,同时窃取该号码的聊天记录,然后设套诱骗QQ主人的好友、家人实施诈骗。这类违法犯罪最迷惑人的地方是有你家人或者熟人的视频,其实这不过是违法犯罪分子从聊天记录中截取的以前视频聊天记
录。为了防止自己或者家人、朋友受骗,我们接到类似信息时,一定要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先进行核实。如果对方开视频,可以要求语音聊天,或者让对方按自己的要求做几个动作。另外平时要注意保护自己QQ密码和聊天信息,不要轻易接受非法文件,登陆非法网站,安装正规的杀毒软件,最好不在电脑上留存聊天记录。
三是网络购物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的花样很多,这里不一一介绍了。防范网上购物诈骗,主要是一定要通过正规购物网站的规范程序购物,不接受不明文件,不打开不明链接。这些网站一般都提供了完善的售后退款程序,要熟悉这些程序,不要采取其他方式退货、退款。
四是虚假提示诈骗。对方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说你的银行卡透支了,或者冒充公安人员说你的银行卡被利用贩毒等等,让你拿着银行卡到ATM机上操作,转走你的存款。其实即便你的银行卡真有问题,银行和执法机关都会让你到指定部门调查取证或者实地解决,绝不会让你通过ATM机操作。
五是急救诈骗。这个有孩子在外地上学或家人在外地生活、工作的老师注意。行骗者在通过一定方式了解到在外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后,假冒正在追捕逃犯的警察,谎称当事人使用的电话与逃犯的是一个号,让其配合工作暂时关掉手机,或者假冒电信局工作人员,以检修电话为由,要求对方将学生宿舍座机电话拔掉,并关掉手机,以避免受到电磁干扰。如果这两招不灵,骗子就会不断给当事人本人打电话,直至使其厌烦后关机,从而切断其与外界的联系。最后,骗子冒充医生、教师、高校领导或交警给被骗家人打电话,谎称其在外读书或打工的子女出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急需钱抢救,要求对方将钱汇入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为让受骗人相信,这伙人还专门从网上下载救护车和警车的鸣笛声。在与受骗人通话时,骗子开动背景声,多人假冒不同身份的人与受骗人通话证实。家长在无法与子女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救人心切,因而匆忙将数额不等的钱打进行骗者指定的银行账号。
网络诈骗还有兼职诈骗、成人网站注册会员诈骗等多种形式,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总的防范原则是不贪便宜和多学习网络安全知识、金融安全知识。
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我就讲这么多。关于安全防范知识,我今后会分专题结合案例编写一些宣传材料,发到学校网站上,欢迎老师们关注。
再一次祝大家新的一年里,平平安安,阖家幸福,谢谢。
2017年教师普法演讲稿篇2
—— 走好青春第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当前,青 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 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 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 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 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 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
如建国以来,浙江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课件下载 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 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 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 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思考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统一认识 加强领导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是关键。
一是强化学习,抓认识到位。组织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有关指示,学习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法 制教育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按照“四五”普法总体规划,真正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是健全组织,抓责任到位。为了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 立社会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建立以法制副 校长为龙头,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的法制教育工作机构。区教育局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在全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网络。
三是落实经费,抓法 律援工作到位。目前,区法律援劣中心的经费没有落实到位。导致许多工作难以有 效的开展。区政府应当解决法律援劣机构必须经费,以保证法律援劣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保障符合法律援的群体合法权益,安排专人专班定期到看守所、法庭、学校了青少年犯罪情况,幵定期跟踪服务。同时注重劳教释放青少年的心理劢态,及时有 效地对他们采取帮教工作。
(二)规范管理、稳步推进
一是明确教学内容。针对青少年易发违法犯罪问题,编印适合我
区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宣传讲稿,组织讲师团或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巡回宣讲,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 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 专题宣传活动。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抓住、 一个主渠道”,即以课堂教育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渠道。保证 “四有”即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 做到“三性”即现实、多样性、渗透性。
努力使法制教育贴近学 生生活,密切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 求和自觉行动。 三是强化管理。要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出台一 整套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如评教制度、座 谈会制度、经验交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
(三)科学施教,注重实效
一是坚持理性教育和情感教育相结合。
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 其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 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 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律观 念。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 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工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等,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
二是坚持学校教育与部门教育相结合。
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必须坚持学校与社会同唱一台戏。学校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 作用同时,还要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要主动争取执法机关的配合,对侵犯学生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进行及时查处;要大力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人民群众 教育的更大支持。三是坚持按章管理与依法治校相结合。首先,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带头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典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必须首先做到。
其次,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违 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再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突破口,及时把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消灭 在萌芽状态。第四,由政府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 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实现社会齐抓共管,净化校园环境,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 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2017年教师普法演讲稿篇3
——《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法是什么?《说文解字》中讲,法的本意“从水”,表示法律公平如水。现代概念则认为,“法”是国家意志和社会公意相结合的产物。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讲:“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秩序”。的确,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公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极度混乱的世界里!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告诉我们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法律首先应该被理解为是一个公约,一个关于人们在共同生活中如何进行合作、如何解决纠纷、如何建立秩序的社会公约,是一个规定公民可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社会公约。既然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废法行事,那么,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许衡是我国古代著名的理学家。宋元之际,世道纷乱,许衡外出,因天气炎热,口渴难忍。路边恰有梨树,行人都去摘梨,唯有许衡不摘。有人问“何不摘梨解渴?”他回答:“不是自己的梨,哪能去摘?”那人说:“世道这样乱,管他是谁的梨呢。”许衡正色道:“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法律意识的觉醒当然值得欣喜,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不胜枚举的在不经意间违法的事例吧:让未成年人进网吧是有可能被接受的,个人复印整本出版物也是理所当然的,诸如此类。再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而在欧洲的一些城市交通状况非常好,少有交通违法事件发生。即便是在无人值守的交叉路口或没有“电子眼”监控的限速路段,汽车和行人各行其道,该停停,该走走,这一切完全出于一种自觉守法的习惯。在这些国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成为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相比之下,我们还相当缺乏这样的守法习惯。
其实,守法习惯,就像每天早晨要刷牙洗脸一样,这种习惯的培养,实际上是一种心智模式的改善过程。教育心理学中有一句经典的名言:“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可见,习惯在思想与命运之间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对于守法的习惯,我们也会有一个由陌生到熟悉,从不习惯到习惯,最终熟练运用的深刻体会。意大利哲学家阿奎那说:“习惯具有法律的力量。”守法的习惯,必然会改善我们的心智模式,必然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我们的人生!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深深烙进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时候,我们的国家也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汇溪流以成大海,积垒土方成巍峨”,让我们共同努力吧,让守法成为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文化,成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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